你遇到过“大数据杀熟”吗?这四个平台将被戴上“紧箍咒”
来源| Caijing.com
不久之后,一直乱象不断的在线旅游行业终于要被戴上“紧箍咒”,《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的消费记录和旅游偏好设定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之所以在法律法规中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随着国内在线旅游市场的快速增长,相关企业和平台利用大数据扼杀民怨。
大数据无处不在,在线旅游名列前茅。
那么什么是“大数据杀熟”?
百度百科给出的“大数据杀熟”的定义是:对于同样的产品或者同样的服务,互联网公司利用自己的用户数据,给予老用户比新用户更高的价格,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这是因为新用户粘度低,对价格敏感。平台希望他们成为忠实用户,会提供更多优惠措施留住新用户。老用户已经是忠实用户,基本不会货比三家,平台觉得没必要特别对待。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一种差异化的定价策略。企业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和价格敏感度,向“熟客”推荐符合其个人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并收取较高的价格。
这种策略之所以能实现,是基于海量的用户数据,突破点是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使得平台有漏洞可钻。
现在这种现象在网络消费中已经普遍存在,很多人因此丧命。这不是胡乱猜测,而是有调查数据为证。
针对“大数据杀熟”现象,去年,北京市消协专门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被杀”现象普遍存在,56.92%的受访者表示曾被大数据杀死。
那么人们在购买的哪些商品和服务最有可能被大数据“煮熟”呢?
答案是网购、旅游、酒店住宿、在线租车、外卖、影视等消费场景。
在已经被杀的56.92%的消费者中,44.14%被购物app杀死,39.5%被在线旅游app杀死,37.17%被打车app杀死。
此外,外卖app、视频app、电影app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占比分别为16.26%、15.10%、13.94%。
在57个样本的体验调查中,在线旅游的问题最多,去哪儿网和朱非平台的老用户比新用户贵。
针对这一调查结果,去哪儿、朱非等平台否认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称对所有用户的报价都是一致的。
但价格变化是优惠活动(促销红包、新人优惠)和酒店、航班库存变化引起的实时价格变化。因此,不同的人会以不同的价格购买同一种商品,同一个人会在不同的时间购买同一种商品。
然而,消费者和普通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从以下三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几大在线旅游平台都有厮杀的痕迹。
四大平台都是“熟”的,消费者很难维权。
案例一,黑猫平台匿名用户投诉同程。
我用同程3年多了,一直在用同程订酒店机票,火车票等。我是白金卡会员,老婆基本不用。但我在同一时间订酒店,入住时间、要求、房型完全一样,这张白金卡我需要支付的总金额远高于我老婆,明细显示房价也远高于普通用户。详情见图,可以看到我多年来一直以会员的名义多花钱,现在声称一年差一万
案例二:黑猫平台用户oakhl投诉携程。
2018 7月13北京一对情侣同时在携程网预订了一张北京到三亚的成人往返机票。是携程一个白金用户的老婆,几经查询,发现机票价格一步步往上走,于是赶紧下单付款。同时,丈夫还在携程网查询了妻子的价格,发现价格比他的价格高出数百。联系携程要求退款时,携程客服不仅拒绝承认杀人,还收取1800元的退票费。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夫妻二人李同时在同一平台预订机票和酒店。结果老用户比新用户花的钱多。
除了这种杀招,在线旅游平台的另一个招数就是用“卖光”的手段,强迫着急的老客户买高价票。
一位近三年每年购买300张以上机票的客户(支付费用约50万元),于2020年8月晚在“去哪儿旅行官方旗舰店”预订了8月17日成都至拉萨的MU5825航班。平台显示该航班机票价格为920元(还剩8张),下单后支付页面显示该航班已售罄。
回到首页刷新后,我们重新预订。票价920元(还剩8张)的信息依然存在。为了避免耽误行程,我们选择了1.550元的票价进行购买。到达支付页面时,平台提示票价已增至1.795元,交易价格为1.895元。
目前,黑猫投诉评估平台上有400多条这样的“大数据杀熟”投诉。看似很少,其实很多,因为很多人在被“煮熟”后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抱怨过。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6.72%的人在意识到自己被“宰”后,选择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媒体曝光;剩下的近四分之三的人,要么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么选择用脚投票。
这是因为很多人知道投诉、诉讼、曝光等手段都没用。
因为即使消费者发现自己“被杀”,由于平台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消费者确实很难举证;即使拿到确切的证据,也很难通过诉讼、投诉或媒体曝光来维权。
不仅如此,只有少部分人能发现自己被“煮”了,大部分消费者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被“煮”了。
所以,即使不断被乘客投诉,这些国内在线旅游平台依然“有恃无恐”,没有因为能快速赚钱而停止“杀戮”。
弱化监管处罚仍能重塑行业声誉。
经过这么多年消费者的不断投诉,国家终于决定整治这种乱象。
去年10月9日,65438发布了《网络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一年后《网络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生效。
不过,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实施的《条例》对在线旅游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大大减弱。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大数据杀熟”行为进行处罚。
即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
在正式的规定中,已经删除了这个处罚,只采用约谈等行政指导的方式进行提醒、警告、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
当然,这个规定的实施当然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有助于重建在线旅游行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