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怀孕动物是否有兽用处方药?
兽用处方药的选择原则包括:
(1)有毒副作用的兽药: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纳入国家残留监测范围,或有禁忌症和停药期;
(二)用于治疗动物疾病的兽药;
(三)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兽用生物制品、激素类兽药等特殊管理的兽药;
(四)除消化道给药途径外的动物用药品种,以及对剂量有明确要求的兽药品种;
(五)省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列为处方药的兽药。
兽用OTC药品主要包括:
(一)动物可以长期使用的部分预混料和其他兽药;
(二)维生素和矿物质、营养补充剂、生理调节兽药;
(3)外用兽药,如消毒剂、农药等;
(4)兽用中药材及其他非临床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