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山药业简史
作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旗舰品牌,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为业内人士所熟知的普通商标,到现在已经成为中国知名品牌,蕴含着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见证了公司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
“天目山药业”商标于1987年首次使用,并于1997年在国家商标局正式注册。批准使用的商品为第五类:片剂、酒、酊剂、丸剂、糖浆剂、滴眼液、纸制剂、颗粒剂、口服液。2006年,公司决定继续推进公司商标及其他品牌的建设,将“天目山药业”商标提升为国家驰名商标,并委托杭州现代商标公司将“天目山药业”商标延伸注册至1、2、10等7类。10多年来,“天目山药业”商标所指的商品和服务已基本覆盖华东六省1城市,成为知名品牌。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企业形象、品牌的宣传,在总经理办公室下设商标管理小组,由副总经理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商标的日常管理、注册、认定、续展、维权和宣传,并建立了商标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取得了一些成果。2003年,“天目山药业”商标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2004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并延续至今。同年被评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9月,被浙江省科技厅授予“浙江省农业企业R&D中心”称号,并与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合作开展国家星火计划——珍稀濒危中药材铁皮石斛栽培技术优化集成应用项目。近三年来,公司在“天目山药业”品牌的广告宣传和维护上花费了近千万元,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形象和产品知名度,扩大了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