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从上海去瑞典。有你不能带出国的任何东西吗?
二是一些限制出入境的物品
●烟草和葡萄酒
旅客类别:往来港澳旅客(包括港澳游客和因个人原因赴澳的内地游客)。
免税烟草制品的限额: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丝。
12度以上免税酒精饮料:1瓶(不超过0.75升)。
客运类:当天往返或短时间内多次往返港澳。
免税烟草制品的限额:40支香烟或5支雪茄或40克烟丝。
12以上免税酒精饮料:不免税入境。
乘客类别:其他入境乘客
免税烟草制品的限额:400支香烟或100支雪茄或500克烟丝。
12度以上免税酒精饮料:葡萄酒2瓶(不超过1.5升)。
●个人使用的旅行用品
非居民旅客和持有国家或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允许携带一台照相机、便携式录音机、小型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和便携式文字处理器。超出范围的,要如实向海关申报,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回程时应当再次携带出境。
●金、银及其制品
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境,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过50克的,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按本次进境申报数量放行。携带或者托运出境在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新工艺品),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专用发票”开具。
●外汇
携带外币、旅行支票、信用证等的旅客。进入这个国家是不受数量限制的。居民旅客携带价值超过65,438美元+0,000美元(非居民旅客为5,00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现金入境时,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复运出境时,海关以本项申报的数量为准验放。旅客携带上述以外的外汇出境,海关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签发的《外汇携带证明》验放。
●人民币
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以人民币6.000元为限。超过6000元的不准出入境。
●文物(包括近代已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
携带文物入境的旅客,如需再次携带出境,请向海关详细申报。旅客携带出境的文物必须经中国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携带文物出境时,必须向海关详细申报。对在国内商店购买的文物,海关凭中国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盖的识别标志和文物出口发票验放;仅通过其他渠道在中国获得的文物,海关凭中国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盖的识别标志和签发的出口许可证验放。请不要把它们带出国。对携带文物出境,不如实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中草药和中成药
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以人民币300元为限;去港澳的,总价值限人民币150元。送往国外
中药材、中成药,总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如寄往香港、澳门,总价值以人民币100元为限。
出境时,入境旅客携带合理数量的自用中药材和用外汇购买的药品,海关凭有关发票和外汇水单予以放行。
麝香和超过上述规定限量的中药材、中成药,准予出境。
●旅游商品
入境旅客出境时用外汇在境内购买的旅游纪念品和工艺品,海关凭有关发票和外汇水单予以放行,但国家规定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或出口退税的品种除外。
三、行李和邮递物品的收集措施
为简化计税程序,方便纳税人,中国海关对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实施特别关税和税率。现行税率* * *有五个税极:免税,20% 50% 100% 200%。对进入日本的货物征收从价税;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国际市场零售价格统一审定,并予以公布实施。
4.禁止进出境的物品
禁止入境的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爆炸物;
2.伪造的货币和伪造的证券;
3.有害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印刷品、胶片、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6 .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对人畜健康有害的、来自疫区的、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
●禁止出境的物品:
1.列入禁止入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手稿、印刷品、胶片、照片、唱片、胶卷、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和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物品;
3.珍贵文物和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
4 .濒危和珍贵动植物(包括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一、出入境旅客通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规定,进出境旅客的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场所进出境,并接受海关监管。乘客应按要求向海关申报。
●除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以外,进出境旅客的行李物品由海关按规定查验放行。海关应当根据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对不同种类的旅客行李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免税限额。
●旅客携带进出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当在申报台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者海关规定的申报单证,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行李物品,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境手续。在实行双通道制度的海关现场,上述旅客应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办理通关手续;旅客携带无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可选择“未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
●请妥善保管经海关签核的申报单据,以便您回程或入境后办理相关手续。
请不要擅自打开海关加封的行李和物品,也不要损坏海关加封的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