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丽水市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中药学专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药学、药学专业岗位:1各一个。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教育
全日制高等中医药院校(含2010毕业生)中医药或中药资源(含鉴定)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药学院校药学、药物分析或仪器分析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含2010应届硕士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6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在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报名地点:丽水市高静巷89号)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任选日期面试。在职人员必须取得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批准和证书。
(2)面试:实行100分制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合格的分值为6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合格人选。
(三)身体检查和检验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通过丽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宣传和就业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将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者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其资格,不予换人。
本公告由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解释。
电话:0578-2137786
附件: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