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贸易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档次是多少?
一年级。基本税率是25%
我国大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优惠政策: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土豆、油籽、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和坚果的种植;
2.培育新的作物品种;
3.中草药种植;
4.树木的栽培和种植;
5.饲养家畜和家禽;(包括“饲养猪、兔,饲养畜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6.收集森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操作维修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包括“种植观赏作物”)
2.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内陆养殖属于渔业。包括“畜禽养殖”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发展项目的企业,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是企业采用“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为农户提供畜禽种苗、饲料、兽药、疫苗(所有权仍归公司),农户将畜禽饲养成成品,交由公司回收。“公司+养殖户”的经营模式是,委托的养殖户饲养公司与养殖户的关系是劳务外包。对这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4.根据委托合同,委托企业为符合(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提供初加工服务,收取的加工费可按农产品初加工免税项目处理。
五、企业将收购的农、林、牧、渔产品,在其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苗等改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的,可视同农产品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六、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接受委托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