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部分药品报销建档门诊不报。
有些药品需要自费,有些药品可以报销,如下: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够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品。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
乙类药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此类药品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前,由职工按一定比例支付,并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2)一些可入药的动物和动物器官、干(水)果;(3)用中药材、中药饮片酿造的各种酒制剂;(4)各种药物中的果味制剂和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和蛋白制品(特殊适应症和急救、抢救除外);(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