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股东持股计划
1.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宣布要增持后,增持并不违法。
2.大股东增持仅指持股30%以上的股东继续增持而未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情形:
1)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以上但未达到50%的关联股东,每12个月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50%及以上股份的相关股东将继续增持股份。大股东增持的市场关注度不如大股东增持,相关规则也不如增持详细明确。除《证券法》外,证监会层面的规则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在交易所层面,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了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指引》。因此,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公司股价下跌的情况下想要增持股份时,往往会因为不熟悉相关规则而担心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为了遏制内幕交易,《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行为指引》规定,大股东在四个时间段内不得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在重大交易或者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在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自其他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拟实施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高管通过实施增持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市场操纵的,本所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