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中药重金属限量的指令或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增加中药材安全性指标控制项目,特别是加强中药材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的控制,2012、10年10月25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0版《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发布了中药材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物质的信息。
1,关于重金属和有害元素限量标准
在《中国药典》附录中规定“矿物、动物、海洋以外的中药材中,铅不得超过10mg/kg;镉不得超过1mg/kg;砷不得超过5毫克/千克;汞不得超过1mg/kg;铜不得超过20毫克/千克。”
2、关于黄曲霉毒素限量标准
在《中国药典》收载的14种药材及其饮片中增加了“黄曲霉毒素”的检验项目,限量为“黄曲霉毒素B1不得超过5 μ g,黄曲霉毒素G2、黄曲霉毒素G1、黄曲霉毒素B2总量不得超过10μg/kg”。
3、关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中国药典》收载的人参、西洋参及其饮片品种增加了“农药残留”的检验项目,限量为总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之和)不得超过0.2mg/kg;总滴滴涕(PP′-DDE、PP′-DDD、OP′-DDT和PP′-DDT之和)不得超过0.2毫克/千克;五氯硝基苯不得超过0.1mg/kg;六氯苯不得超过0.1mg/kg;七氯(七氯和七氯环氧化物之和)不得超过0.05毫克/千克;艾氏剂不得超过0.05毫克/千克;氯丹(顺式氯丹、反式氯丹和氧化氯丹之和)不得超过0.1mg/kg。" .
目前,该草案已在网上公布,并向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企业、利益相关方或机构可于2013年4月2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药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