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从事药品零售,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请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审批,按照国家特殊药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