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报销的具体程序和条件。

流程:

1,医疗费用现场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减免费用,医院开具报销发票;

2.等待出院通知;

3、病历(加盖医院公章);

4.医院出具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等级证明、诊断证明、医保卡及报销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5.等医院按月公布减免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后报销。

6.参保人出院后,将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患者签字或盖章的户籍证明交至乡镇合管办,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至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二、报销条件:

1.参加本县新农合的人员因各种疾病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可报销的费用。

2、参加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工作、出差、出差、探亲期间,在本县以外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按规定可报销费用。

3.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和在县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的费用,先由本人支付,医疗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回户籍所在地乡镇申报。

扩展数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度起付线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在同一个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两次及以上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计报销,每人每年有一个累计报销最高限额。

下列情况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统筹地区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和自行购药发生的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措施费用、医疗费用;

(三)种植牙、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美容整形手术、康复医疗(如气功、推拿、按摩、理疗、磁疗等。),以及住院期间的各种陪护费、医疗交通费、家访费、其他杂费;

(4)存在第三人责任的,因人身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

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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