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药品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药品增值税税率为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第(六)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自产西药和中成药的税率为13%。这意味着一般纳税人销售这些药品需要按照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中药材,可以适用9%的低税率。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的药品进行分类和税率确定的结果。这种税率安排旨在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差别征税,以促进药品市场的发展和合理的税收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