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救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医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给大家分享一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群体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和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蔓延。
第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和实施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
2、检查并监督学校各部门应急防范措施的落实。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预防知识,提高师生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确保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
确保师生喝上安全的饮用水,吃上安全的饭菜,住上安全的宿舍。及时向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第四,应急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由负责监测和内务管理的报告网络逐级登记学生旷课情况,查找旷课原因。因健康原因缺课的学生名单应及时上报校医院,由医务人员登记汇总并随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做好健康信息的收集工作。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紧急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开通疫情监测联系电话。
2.责任记者:学生干部、班主任、后勤组负责人、学校医院医务人员、各科室秘书、总支负责人等。
3、申报时限和程序
学校医院、有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时,校医院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通过网报、电话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学校同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一般情况下,无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时,应按要求进行零电话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传染病事件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师生中出现肝炎、结核病等散发和常见传染病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相关科室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与校医院保持联系;校医院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向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指导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科室和宿舍配合校医院对患者所在的教室和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查找原患者,排除新感染者。
②校医院应加强发热患者的随访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厕所、粪便、食堂和饮用水的消毒。
(3)校医院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材料、健康教育处方、宣传画和海报,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传染病或一类传染病的暴发。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知情人立即向科室和校医院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科室和校医院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控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组。安保部门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患者,配合市(区)疾控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和技术指导等应急处理工作。并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各部门、各单位全面了解师生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的学生和去疫区的人,返校后必须接受医学观察。对旷工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查明旷工原因。发现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或在家观察中医,并暂停上学或工作。
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当暂停;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各科室、后勤组应配合校医院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防控信息。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和紧张,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医院和系领导报告,直至校领导小组,并视情况向市(区)有关部门报告。
2.后勤集团负责人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销售活动。
3.校医院立即将患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治疗。
4.保留引起食物中毒或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场地,确认无误后移交卫生部门处理。后勤组和保卫部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5.学生处、团委要及时召开学生干部、辅导员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食物中毒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严重预防接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发生严重预防接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校医院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视情况向市(区)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要求派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受伤师生,送医院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追究事故和损害责任人的责任。
七、突发事件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责任。各级行政领导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健康安全和校园稳定负总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明、责任人员不处理、整改措施不落实、相关人员不教育的“四不放过”。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急救应急预案》第二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法》。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发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暴发、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质量事故、洪水、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对公众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当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加强训练、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共卫生等行为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医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突发事件防治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调查、现场救援、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所需的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所需经费列入医院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和保健津贴,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医院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由院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医院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医院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医疗救援专家指导组和应急梯队。
1、急诊急救指挥部: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医院的医疗救治工作统一进行,医院的人、物、技术统一,使医疗救治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小组的领导下,协调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相关部门,保证我院急救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由医务处、医院办公室、护理部、药剂科、医院感染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设备科、后勤保障中心、物资供应管理科、保障科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医院,附属于医务处。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医院各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医务部负责为院内外患者安排入院、会诊、转诊、组织抢救、调配医护人员;
(2)护理部负责病房护理人员的调配和医疗物品的准备;
(3)物资供应管理科负责组织医院各种后勤物资的采购、保管和供应;
(4)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后勤设备(设施)的维护,医院环境和服装的收集和发放,医疗废物的收集和暂存;
(5)设备部负责相关医用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供应;
(6)科教司负责组织相关科研工作;
(7)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安全和医疗秩序;
(8)药剂科负责各种药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保证供应;
(9)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报告传染病疫情,开展相对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培训;
(10)医院感觉科负责组织医院感染的预防、治疗和培训。
3、医疗救援专家指导组: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小组开展具体医疗工作和组织相关科研工作,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流行病学专家和医院感染专家组成。
4.应急梯队: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下,参与院内外医疗救治。
第八应急管理。医院突发事件大致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医务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暴发、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管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管理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和其他质量事故、洪水、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
第九条分类管理不是各自为政,各主管部门要注意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测和预警
第十条主管部门(医务处、保卫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灵敏准确的监测系统,落实人员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医院各科、室、室均为应急监测单位,每个员工都有监测的责任和报告的义务。
第十二条医院应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是局部性还是全院性,设置两级预警和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区域或科室、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科室和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面向全院所有科室和人员。
第四章报告和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职能部门同志应向医院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并组织人员,明确分工,沟通情况,根据指挥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或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医院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根据情况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区卫计局报告。
第十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医院建立急诊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全面。医院新闻发言人由医院应急指挥部指定,严禁其他人员参与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第五章训练和演习
第十八条应急部门应当认真研究本辖区内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重点关注前五位的突发事件,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
第十九条培训应当是面向全体员工的全方位培训。应急处置主管部门应对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涵盖各类应急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置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援等内容的培训。特殊人员要进行特殊技能的培训,比如医院发言人要进行媒体沟通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条模拟演练每年进行1-2次,应急指挥部应当制定模拟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和实际演练,提高组织成员的应急能力,培养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队伍。
第六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五条启动医院应急预案,需经医院理事会批准,并报区卫计局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是医院的最高领导,有权紧急调动人员、储备物资、相关设施和设备;必要时疏散或隔离人群,依法封锁传染病疫区。各部门和个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精诚合作,各司其职,集中力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启动后,物资供应管理部门和装备部门应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包括应急处理所需生活用品在内的医疗救援设备和物资的供应。药剂科要保证药品供应。
第十八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由卫生防疫和相关专业人员牵头,对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对参与应急处理的人员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开展救援工作时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提供应急防控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计划有若干附件。医院应急指挥部有权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实施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
第二十条每次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认真总结突发事件处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误,做好突发事件后医院的重建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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