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有哪些?
对建档立卡发展产业创业的贫困户、边缘户分别给予奖励,每户不超过2000元。
(1)新开发毛竹、雷竹、油茶、茶叶、花果等经济作物达到2亩以上的,给予毛竹500元/亩、雷竹800元/亩、油茶600元/亩、茶叶1000元/亩、花果300元/亩补偿。在享受乡村振兴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乡村振兴奖励标准的贫困户,再给予2万元奖励。
(2)新开发蔬菜、食用菌、中药材,实际投入不低于6000元的,每户奖励2000元。
(3)新发展畜禽养殖:饲养1头牛或5只羊以上,每户奖励2000元;发展鸡、鸭、鹅等家禽达到50羽以上的,按每羽10元奖励,每户不超过2000元;养猪达到2头及以上的,每户奖励2000元。
(4)新发展养殖业达到2亩以上的,按每亩50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5)新养蜂达到10箱以上的,按每箱4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6)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单品种面积超过3亩的,按每亩200元奖励,每户不超过2000元。
(七)创业奖励:对2020年新发展农家乐、农家乐超市、电子商务网点,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的,每户奖励2000元。
(8)特殊情况下,实行一户一策一项目一事一议奖励。
(B)市场参与者的扶贫政策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通过采取土地流转、牲畜看护、技术推广、新产品推广、农产品加工、运输、产业合作联盟、农产品销售对接、吸引贫困户入股、实施订单农业带动贫困户创业、吸引贫困人口就业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种植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其他产业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稳定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每人年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对新增经营主体每人补助2000元,每新增经营主体不超过5万元。并开展脱贫攻坚新型经营主体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通过综合评定进行评定,前10名的新型主体每家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