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检测国家标准

法律解析:中药材及饮片(矿物来源的除外)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下同)不得超过150mg/kg,山药、牛膝、葛根、天冬、天麻、天花粉、白芨、白芍、白术、党参等10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不得超过45438+00。详情请参考中国药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加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食品生产经营用工具、设备(以下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情况;(五)食品的储存和运输;(6)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以下简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相关安全信息的公布以及本法对农业投入品的规定,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报告,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2)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有必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四)发现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新因素;(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